为什么是女性
本文最后更新于:2022年11月16日 凌晨
本文是“性相关”系列的第一部分,讨论关于性别最大也是最本质的问题:女性主义。我不是科班出身,也没有做任何性质的调研,就算我在同性恋话题那边做的“体验式人类学研究”也没有,最重要的是,我是一个男性,因此本文完全只具有记录个人胡思乱想的功能,不能称作是表态,更别说代表立场了。那为什么我还要写这篇东西呢?因为我觉得对女性有关问题的思考撬动了我思想中启蒙主义底色的基石,很可能让我的思想发生巨大变化,因此有必要记录一下。
之前,我一度以为我是“妇女之友”,支持女性相关权利,甚至一度自以为是女性主义者。现在看来,当时我的“女性主义”仍然是启蒙主义式的,也就是说,我是按照“人应该有相关的权利,女性是人,所有女性应该有这些权利”的逻辑来支持的。我同情唐山烧烤店被打者、同情徐州锁链女、反对代孕,是因为一个人不应该遭受这样的对待,我的情感也基于朴素的同情。这个逻辑当然不能说错,甚至这是中国不少女权同情者的普遍态度,但它却有一些问题。第一,在这样的思考方式下,女性是作为人的从属概念出现的,没有体现出女性问题的特殊性,甚至可以说这种特殊性被刻意忽视了,而被代之以泛化的“人性”。第二,这种特殊性的丧失还导致了一种结果,就是女性主体性的缺位。比如,有人把它换成了男性,逻辑也是说得通的,毕竟男性也是人,男性的诉求当然也应该被满足,应该有“男性主义”。这样,似乎男性和女性成为完全平等的概念,我们应该平衡两方的愿望,进行协调?这种形式上的“平等”(Equality)就是启蒙主义最大的问题:它掩盖了结构上的不公正(Equity),从而对达到实际的平等没有帮助。